一是安排部署到位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,要求全體干部職工強化政治意識、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,防止出現思想上重視、行動上松懈的現象,確保社會環境和諧穩定。
二是加強污染排查。由鄉紀檢、企業和應急辦三個部門抽出5名工作人員組成檢查組,到轄區重點企業進行現場檢查,對不穩定因素進行拉網式排查,做到底數清、情況明。對排查出來的問題,明確包辦領導,把責任落實到具體科室和個人,全力解決矛盾糾紛。
三是加強監管力度。對群眾舉報的案件,要加強監管力度、深入現場、調查根源,對確實存在環境污染問題的單位進行督促整改,堅決嚴肅處理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,保障群眾的合理訴求。
三是強化值班制度。嚴格落實領導帶班,認真做好群眾來信、來訪、來電和上級的來電來文工作,并嚴格信息報送制度,確保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第一時間上報、第一時間處置。